灾后学校恢复重建取得阶段性成果

首页 > 教育新闻 > 新闻阅读存档/2009-05-12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上接第一版)新标准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后于2008年9月3日发布,2008年12月1日起实施。为促进新颁布的《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的贯彻落实,指导农村中小学校建设,加强农村中小学校校舍质量和安全管理,2008年11月11日—13日,教育部组织有关人员对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和建设兵团教育主管部门以及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51个规划县的负责同志进行了工作培训。

  编制技术导则和参考图集,为重建提供技术支撑。教育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了《汶川地震灾后重建学校规划建筑设计导则》和《汶川地震灾后重建学校规划建筑设计参考图集》,指导灾区学校灾后恢复重建,为灾后学校规划建设提供科学技术支撑,保证学校新建工程建设质量;同时结合城市防灾总体规划需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地将一些学校用作意外灾害发生时的应急避难疏散场所。

  修订预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汶川地震发生后,在总结教育系统抗震救灾的经验的基础上,根据此次抗震救灾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以及各级教育部门创造性和针对性地采取的一系列措施,对《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中的“自然灾害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预案”进行修订,以进一步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最大程度地减少学校师生员工的生命和财产损失,维护灾区学校稳定。修订的主要内容有:删除与现有法律法规不符部分,如信息发布制度、物资征用等方面的内容;增加教育教学本身应急措施等符合教育系统特点的内容;注重灾前预防,在预案中强调日常防灾教育,要求教育部门要与有关部门联合开展学校建筑抗灾性能评估等方面内容。

  加强灾区教师培训工作。为帮助和支持地震灾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提高灾区教师教育教学能力,调整身心状态,积极投入灾后重建工作,2008年暑期,教育部组织实施了“援助地震灾区中小学教师培训计划”(简称“援助计划”),主要包括:一是“地震灾区中小学教师暑期国家级培训计划”,帮助灾区1500名中小学骨干教师提高教育教学能力,调整身心状态,参训教师满意度高达99%;二是“地震灾区中小学教师心理康复教育国家级培训计划”,对灾区500名中小学骨干教师进行了心理康复教育专题培训,参训教师满意度高达98.3%;三是省际对口援助培训计划,将灾区中小学教师培训作为对口支援的一项重要内容予以高度重视。截至8月底统计,各省(市)援助地震灾区教师培训人数约5000余人。援助计划的实施,为灾区组织灾后中小学教师心理康复及素质提高培训提供了示范,有力推动了灾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和学校灾后重建。

  中央各有关部门加强对学校灾后重建工作监督检查

  加强对学校灾后重建的监督检查。积极配合由中办督查室牵头的联合督查组,于2008年12月5日—13日全面督查调研了灾区困难群众生产生活以及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情况,特别是重点督查调研了教育恢复重建工作进展情况,分析、研究了重建工作所面临的困难和问题,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

  切实落实学校灾后重建各项标准。国务院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会同发改委、教育部、卫生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于2009年1月7日至10日赴四川进行调研,并对调研结果认真分析、研究后,联衔印发了《关于切实做好学校医院等公共服务设施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通知》,重点在加强统筹协调、引导资金导向、强化项目管理、严格执行标准、确保建设质量、加强监督检查等方面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

  深入灾区调研工作。教育部党组全体成员多次深入灾区,就加快灾后恢复重建进程、确保项目工程质量、稳定师资队伍、杜绝豪华学校建设等问题开展专题调研,着力分析学校恢复重建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帮助解决问题。推动灾区教育行政部门抓住重点,落实规划,保证重建工程高质量。

  灾区各省学校重建工作稳步推进

  川、甘、陕三省省委、省政府按照《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的要求,制订学校恢复重建年度建设计划,明确重建时序,落实责任主体,督促检查恢复重建规划的实施,稳步推进学校恢复重建工作。十一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后,各省召开会议,部署学校灾后重建工作,为完成今年底95%以上的学生都能在永久性校舍中学习的任务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据四川、甘肃、陕西三省教育厅上报数据,截至2009年5月4日,三省累计开工学校3082所,竣工学校569所;开工率为65.6%,竣工率为12.1%。重建工作总体进展良好。

  四川省累计开工学校2247所,累计竣工学校277所;开工率为68.5%,竣工率为8.4%。甘肃省累计开工学校283所,累计竣工学校39所;开工率为33.4%,竣工率为4.6%。陕西省累计开工学校552所,累计竣工学校253所;开工率为96.2%,竣工率为44.1%。随着施工季节的来临,灾区学校重建项目将全面铺开。

  现在,一座座崭新的学校拔地而起,一幢幢现代化的教学楼林立于校园之中,一间间设施齐全的教室窗明几净,重建的每一个校园处处充满生机。经过此次学校恢复重建,灾区教育特别是基础教育的办学条件将有一个跨越式的发展,灾区的教育水平将迈上一个新的台阶。在学校的重建过程中,教育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表现出了乐观向上、不畏艰难的精神状态,当地的教育局长和校长们动情地告诉我们,国家在短短一年内投入这么多的资金帮助他们恢复重建,超过过去十年投入的总和,这将把学校的硬件条件提高到一个崭新的水平,对于灾区教育的未来,他们充满了信心。

  教育系统对口支援工作卓有成效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一省帮一重灾县”的部署,把学校灾后恢复重建摆在对口支援重要位置,山东、广东、浙江、江苏、北京、上海、河北、辽宁、河南、福建、山西、湖南、吉林、安徽、江西、湖北、重庆、黑龙江、天津等19个省(市)对口支援四川省18个县(市)以及甘肃省、陕西省受灾严重地区(深圳对口支援甘肃省)。教育部于2008年6月6日召开了对口支援地震灾区工作视频会议,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对口支援地震灾区灾后重建工作的要求,部署教育系统对口支援灾区学校灾后重建工作。

  各对口支援省(市)大力支持,有对口支援支持的县区学校重建工作推进明显。不论从校舍建设资金硬投入,还是师资支援与培训等软实力方面对受援县的学校恢复重建工作均给予了大力支持。在金融危机导致经济下行、自身经济面临新困难的情况下,对口支援省(市)始终坚持支援地震灾区决心不变、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全力以赴完成既定援建任务。大多数对口支援建设的学校项目已经开工建设。山东、广东、浙江、江苏、北京、上海、福建、湖南、吉林等省(市)对受援县(市)的学校重建项目采取了交钥匙的方式,从方案设计、评审、招投标、监理、竣工验收等工作全部由各支援省(市)负责。

  做好灾区中等职业教育对口支援,特别是灾区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的转移安置工作。教育部建立了灾区学校和援助学校之间的对口支援机制,通过“联合办学、合作培养”的方式面向地震灾区初中毕业生招生;按照“优先安排、具体帮助、保障上岗”的原则,做好地震灾区中职学校毕业生的就业援助工作;积极做好地震灾区企业职工和农民的职业技能培训,为灾区恢复重建和劳动力转移就业提供支持和帮助。截至目前,已异地安置10万余名中职学生到对口支援省(市)复学复课、顶岗实习和转移就业。